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近日,成都都江堰公安成功破获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犯罪嫌疑人最终因恶意欠薪被都江堰公安采取刑事措施,劳动者为办案民警送来锦旗。
2024年3月,成都都江堰公安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线索:都江堰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古某在工程竣工后,故意躲藏、拒接电话,拖欠李某等人工资,都江堰市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大量走访摸排、询问调证,掌握古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据,并依法传唤嫌疑人古某。到案后,古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古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都江堰公安提示:
有支付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恶意欠薪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社会道德,也影响了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诚信经营,尊重他人劳动,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