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公安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罗孝伟
近日,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慈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存在网上购买虚假电工作业证的嫌疑。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某称自己上班需要高压电工作业证,为了图省事不去参加考试,就在网上搜索“高压证办理”,看到弹出的办理特种行业证件广告上说"无需培训考试、全国通用、全网可查”。王某就和对方取得联系,对方索要了其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并收取了1280元办理费用。不久,一张假的电工作业证就寄到了王某手中。
收到假证后,王某使用了一段时间,担心假证件被发现 ,于是自己重新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报考,取得了相关资格证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