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肖伟一行到该区杨家镇,为涉案被害困难妇女李某某送发司法救助金,并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资。涪城区杨家镇党委书记李华、涪城区妇联主席唐娟等到场见证。
涪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中,发现被害妇女李某某因本案导致肋骨断裂急需医药费,就医支出已经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系五保户,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该院办案人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周边邻居和被害人李某某的就诊医院,对李某某因刑事案件受到侵害造成生活困难的事实予以认定,审查后决定对被害人李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元。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涪城区检察院采取上下联动工作模式,向绵阳市检察院提请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同时,涪城区检察院积极协调落实被害妇女李某某及其儿子唐某某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帮扶措施,为被害人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当天上午,涪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伟看望了被害妇女李某某及其家人,详细了解其生活和后续治疗等情况,鼓励李某某重振信心,坚强乐观生活。
涪城区妇联主席唐娟表示,区妇联将联合检察机关进一步探索、拓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帮助困难妇女儿童及其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肖伟表示,涪城区检察院将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生效,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案件当事人得到有效救助,将党的政策、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落到实处,为帮扶困难群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贡献涪城检察力量。
(隆欢 赵银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