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8月28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对近段时间发生在该区的车辆在红绿灯路口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车辆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将面临100元罚款。
车牌号:川AB01986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9日
违法地点:西创大道与龙怡西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车牌号:川G01S17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0日
违法地点:希望路与希望东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车牌号:川A86U11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2日
违法地点:新津区新科大道与清凉西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车牌号:川EN9J75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1日
违法地点:新津区新科大道与清凉西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车牌号:川AQ63F6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7日
违法地点:新津区新科大道与清凉西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车牌号:川AS7806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1日
违法地点:新科大道与长塘东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车牌号:川AG10627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8日
违法地点:新科大道与长塘东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车牌号:川A5P86H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0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瑞通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行驶
罚款金额:100元
驾驶证记分值:0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危害有哪些?道路运行效率降低,由于机动车在道路不按指定车道行驶,会导致其他车辆超车、变道等行为,特别是在高峰时段极易影响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后方车辆的行驶速度,逐步导致造成交通行驶速度缓慢,进而形成道路拥堵现象发生,致使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低。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在道路上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特别是大型客车、货运车辆在变道过程中,对后方车辆的行驶视野和速度都造成影响,极易发生追尾、刮碰等道路交通事故,对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警方提醒:
设置不同方向的导向车道是为了避免交通冲突,提高通行效率和确保行驶安全。作为驾驶员应时刻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共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