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警官,他就只喝了一点点儿!”“一丁点儿也不行!交通安全不能儿戏!”面对驾驶员同伴的狡辩,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近日,成都市公安交警八分局民警在龙泉驿区湖岸南路附近开展交通整治工作。当民警拦下一辆白色SUV开展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张某的身上飘来一阵阵酒味。
“晚上喝了酒吗?”“喝了一点点酒……”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显得有些紧张,说话吞吞吐吐。
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显示为28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张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危害大,安全面前勿侥幸。请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都交警八分局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