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邀请郫都区纪委、区委宣传部、郫都区中医院等单位1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白某利用担任成都市郫都区某单位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片区经理严某感谢费现金人民币10万元,某公司总经理廖某感谢费6万元。
2023年8月11日,被告人白某在成都市郫都区监察委员会调查其他事务过程中如实交代了成都市郫都区监察委员会未掌握的受贿罪行。2023年8月14日,被告人白某向成都市郫都区监察委员会退赃1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白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白某表示认罪认罚。
合议庭宣布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
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将进一步拓宽、丰富庭审观摩形式,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学等方式,选取更多典型案例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