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男子闯红灯酿事故被罚款200元记6分

  
2024-08-23 09:28:06
     

兰笛 李凤洁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8月22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与外环路交叉口,两辆车发生了碰撞。


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察处置。据了解,胡某当时驾驶着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资阳市城区往清泉场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红绿灯路口时,交通信号指示灯已为红灯,本该在路口停车等待的胡某却心存侥幸闯红灯通过,随即便与其右侧正常行驶的川M号牌标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汪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胡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交通安全,容不得一丝马虎。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为争抢一时之快,忽视交通信号灯,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时刻谨记红绿灯前“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遵规守法,平安回家!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