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8月15日,成都交警八分局接群众举报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在318国道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路段“炸街”。前座还载有一名未戴头盔的女子,不仅如此,男子还连续作出“翘头”等危险驾驶动作,引得女子尖叫连连。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事发路段将摩托车拦停。经调查,摩托车驾驶员闵某为了博取眼球、秀车技,擅自对摩托车进行改装,采取“翘头”的方式在道路上行驶,严重破坏道路交通秩序。
对此,公安机关对闵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对其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改装部件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飙车炸街”“翘头飘移”不仅噪音扰民、扰乱秩序,还存在较高安全风险,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安全文明驾驶,共同守护城市道路交通的文明与安全。成都交警八分局将持续对各类危害交通安全,扰乱道路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