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查封汽车逃避执行,蓬溪一男子耍小聪明换来牢狱之灾

  
2024-08-19 16:28:56
     

近日,记者从蓬溪法院获悉,一位被执行人擅自将法院查封的汽车买了,并将销售的车款转入他人账户,法院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今年上半年,蓬溪县法院在执行李某某与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拒绝配合执行,执行法官查封了王某某名下的特斯拉牌汽车一辆。在处置该车辆时发现王某某将车辆出售,20多万价款存入他人银行账户,并停止使用之前的电话号码,抗拒执行。

王某某转移资产,抗拒执行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蓬溪县法院随即向公安机关移送其犯罪线索。经过立案侦查,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经过审理,2024年8月7日蓬溪县法院刑庭作出判决: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王某某耍小聪明,转移资产,抗拒执行最终身陷囹圄,属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尊重法律,坚守诚信是公民社会交往的安身立命之本。

(蓬溪法院宣)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