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健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本院受理余某某与荣县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龚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贵院协助……”近日,荣县人民法院接到犍为县人民法院发来的协助执行函,请求协助扣押停放在荣县某汽车修理厂内的越野车一辆。
为确保协助执行行动顺利完成,荣县法院依托“执行110”机制,调配法警与执行干警共同制定执行方案。考虑扣押车辆存在随时转移的风险,荣县法院干警赶赴涉案车辆所在地,经周密排查,终于在某修理厂修理车间找到涉案车辆。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到现场办理扣押手续,其拒绝办理,同时因该车有3万余元修理费用未支付,修理厂也不愿意交出扣押车辆。
荣县法院干警与犍为法院干警对被执行人及修理厂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与协助义务人认识到错误,主动配合交出车辆。
据悉,2024年以来,荣县法院已协助异地法院完成多起扣押车辆、现场勘验查封财产、拘传被执行人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