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的手机不还,还给自己转账,抓!

  
2024-08-14 17:28:50
     

“手机掉了,发现微信里的钱也没了”近日,盐边县公安局快侦快破了一起盗窃案。

8月5日,罗某到盐边县公安局国胜派出所报案称其手机遗失,随后他在其他手机上登录自己的微信时,发现微信内的2330元已经被人转账至他人微信账户上。接警后国胜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走访、摸排,掌握线索,很快锁定了家住国胜乡机房村的居民王某某,经调查审讯,王某某对捡到罗某手机后转走罗某手机微信内的233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24年8月5日11时许,王某某与其丈夫从盐边县国胜乡新毕村街道返家途中,在新坪加油站附近捡拾到手机一部。王某某通过手机背面外壳内粘贴的密码,将拾得手机里的微信存款2330元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王某某的行为因涉嫌盗窃,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罗某被盗窃的钱款已全额追回,案件正在办理中。

今年以来,盐边县公安局立足“派出所主防”,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营造良好辖区治安环境,提升安全感,建立“快处警、快研判、快落地、快取证、快追赃”的“五快”工作机制,紧抓“黄金24小时”,快侦快破关乎群众利益的“民生小案”,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民警提示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手机、微信、支付宝一定要设置解锁密码、登录密码、支付密码,不要将密码保存在手机表面;手机中尽量不要保存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等个人重要信息,同时建议关闭微信和支付宝的免密支付功能,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趁之机。

(盐边公安宣)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