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法院积极优化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石榴籽共绘民族团结新枫景

  
2024-08-14 14:46:54
     

今年来,壤塘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微网实格”基层社会治理,做优做强“石榴籽”调解品牌,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实现县域内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无缝衔接,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为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样板奠定了坚实基础。

凝聚各方调解力量

绘就联合解纷“新答卷”

壤塘县法院多措并举凝聚各方调解力量,强化调解业务指导,实现人员数量和解纷质量“双提升”。2021年5月,壤塘县法院成立“石榴籽”调解室,分别聘请来自南木达、杜柯、上寨片区的7名热心公益事业的藏族村委干部、村民为“石榴籽”调解员。该院为7名调解员配备专用办公室,并提供办公电脑、电话、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提高调解积极性。

同时,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专业知识、调解技能培训指导30余次,及时分享调解经验,探索有益做法,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综合履职能力,培养了一批“金牌调解员”。

破解难题消除堵点

绘就高效共治“新手卷”

精准破解“找人难”,壤塘县法院充分利用“石榴籽”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高效寻找当事人,动员当事人积极应诉,引导30余起涉纠纷当事人依法依理解决纠纷。

精准破解“沟通难”,“石榴籽”调解员先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多用藏语拉近与双方当事人的距离,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及藏族风俗习惯作为调解依据,选取农牧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平和地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消除信访答疑“堵点”,对未调解成功或本身不宜调解的案件,及时转入审判程序,由法官进行审理,并将释法明理贯穿始终,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提高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可度。

截至目前,“石榴籽”调解室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20件,涉案标的500余万元。


诉源执源共同治理

绘就能动司法“新书卷”

奋力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加速“终本清仓”,实质化运行“执行110”,切实兑现胜诉权益。壤塘县法院在立案阶段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效提高调解率;在审理阶段,充分考虑法院判决的可执行性及后续履行等因素,在涉及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抚养费给付等36起案件中,全部通过调解当庭履行到位;案件裁决后,案件承办人联合参与调解的“石榴籽”调解员及基层村组,再次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推行督促程序前置,以执行协作为载体,建立快立快执绿色通道。将督促履行未果的案件及时转入执行程序,由“法官+网格员”直接开展查人找物等工作,对有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等情形的6起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有效促成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以最快速度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


藏汉双语数字司法

绘就智慧便民“新考卷”

结合壤塘农牧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诉讼能力弱的实际,壤塘县法院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安排2名藏汉双语干警在诉讼服务窗口,进行法律咨询、诉讼辅导、民事立案等“藏汉双语”沟通,设置便民诉讼服务区域,提供离婚、劳务、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等14类常见纠纷诉讼文书模板20余套,方便群众诉讼。

结合5月至7月农牧民群众上山采挖虫草、贝母等农忙时节,该院联合“石榴籽”调解员通过走进深沟远牧送达诉讼文书、说事论理、开展调解等工作30余次,既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又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群众农事活动的影响。结合辖区面积辽阔、山高路远的实际,运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先行调解,待基本达成意向性意见时再通知双方到庭处理,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诉累,灵活利用午间为农牧民群众开展调解、进行审判40余件次,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结合辖区外出赴浙江、绵阳等地务工人员往返壤塘路途遥远的实际,积极引导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云端开庭等智慧诉讼服务开展“指尖诉讼”“掌上诉讼”20余次,让农牧民群众切身感受“数字+司法”的普惠便利。

普法甘露沁润心田

绘就移风易俗“新长卷”

聚焦重点案件,围绕农牧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人身损害等问题,壤塘县法院组织“石榴籽”调解员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23次,将“法言法语”本土化,以接地气的方式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紧扣重大节点,利用藏历年、壤巴拉节等民族节日及中小学开学等时间,举办普法宣传活动15次,通过上门入户、走访交流、发放宣传图册的形式,用农牧民群众听得懂、愿意听、学得进、记得住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进群众心里,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

把握重要契机,借用送达文书、调解案件等机会,联合“石榴籽”调解员结合案例运用“藏汉双语”开展以案说法60余次,以唠家常的形式普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农牧民群众婚姻家庭观念走向法治化、规范化。

(方健)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