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联合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和宜宾流杯池公园,在流杯池公园举行“流杯池公园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发布全市首份历史文化遗产“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
在全国第二个环境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这份司法保护令有着特殊的意义。
宜宾市流杯池公园面积238.18亩,是四川省著名的名胜古迹公园,四川省重点公园。园内著名景点流杯池建于北宋元符元年(1098年),是北宋大诗人、大书法家黄庭坚仿照王羲之《兰亭集序》“流觞曲水”意境修建,距今已有900多年历史,是保存完好的宜宾古八景之一,也是现存完好的酒文化发祥地之一。从宋至今,流杯池周围摩岩石壁上留下了黄庭坚、杨升庵等历代名人雅士所留书法石刻100余通。流杯池及石刻题记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提出“禁止从事挖掘、钻探、打桩、爆破”“禁止刻画、涂污、张贴、书写、攀爬、损毁”“禁止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9条保护文物的禁止性事项,以最严格司法更好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流杯池及石刻题记。
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孟廷表示,“流杯池公园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和“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的发布,开启了翠屏区司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新篇章,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将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合作、共同发力,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红线,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共识和自觉。
当天,三家单位还召开了“守护文化遗产建设美丽翠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座谈会,商定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专业互助、法治宣传等8项协作机制,共同保护、传承“曲水流觞”等历史文化遗产。
“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加强与公安、检察、文物保护等部门的合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最有力举措、最有效手段筑牢翠屏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屏障,让历史文化遗存焕发新时代的璀璨光彩。”翠屏区法院常务副院长杨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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