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售他人信息 一男子获刑

  
2024-08-12 10:21:55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近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一男子利用职务便利,以拍照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将其中部分信息出售给他人使用。最终,该男子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袁某在成都市新都区某食品厂快递收货点做搬运工期间,利用自身工作的便利,以拍照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300余条,并将其中1080条信息出售给他人使用,后被公安机关挡获。到案后,袁某对自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认罪认罚且有坦白情节,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