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酒驾发生事故致车辆、信号灯、绿化带受损,驾驶员未报警还弃车离开现场……近日,成都交警六分局查处了一起驾驶人酒后闯红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后逃逸的案件,后公安机关对驾驶人蒲某某处以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1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7月15日凌晨5时许,蒲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由三环路沿天府大道往华阳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高新区天府大道与天府四街交叉路口时,撞上右侧绿化带信号灯杆,致车辆、信号灯设备、绿化带受损。事故发生后,蒲某某未报警并弃车离开现场。
案件发生后,成都交警六分局通过查询车辆信息、调取沿途监控,迅速锁定该车驾驶员蒲某某,并依法传唤其至交警六分局接受调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蒲某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1mg/100ml。民警依法将蒲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后经鉴定,蒲某某血液样本中的酒精浓度为39.1mg/100ml。蒲某某对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成都交警另查明,蒲某某曾于2020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因蒲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并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多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蒲某某处以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1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部分驾驶员认为自己喝了点酒还很清醒,但酒精对驾驶安全的影响极大,极易诱发严重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部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切勿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交通肇事逃逸必受法律严惩,切勿以身试法!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成都交警以最严态势,集中警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破案追逃,坚决维护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