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22时40分,泸州市公安局110接警台接群众报警称:“江阳区长江大桥桥正中间靠近十五中方向,有人跳桥,男性,穿着黑色衣服,我是路过看到的,联系这个电话号码就行。”
接警后,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大山坪派出所和消防赶往现场救援,并报告值班长、通知江阳分局关注,天网专员立即通过监控查看事发地实时视频。因监控未发现自杀者或其他异常情况,接警员再次拨通报警人电话询问详细情况。电话接通后对方告知:刚刚一名男子借用自己的手机拨打的电话,对报警内容自己不太清楚,该男子已经离开。接警员此时立即做出反应,联想到可能正是借用手机报警的男子欲跳桥轻生。接警员立即询问机主该男子衣着和体貌特征后将情况通报至赶往现场的大山坪派出所处警民警。消防队员到达长江大桥桥面进行搜索救援,大山坪派出所民警按照情指中心提供的线索对沿途行人甄别判断,于23时在长江大桥附近将欲跳桥轻生的男子拦下并带回派出所。至此,这一场惊心动魄的救援行动才告一段落。
经了解,男子(21岁,纳溪区人)因与家人发生矛盾产生轻生念头。派出所民警对其开导教育后,将人送回家中,告知家长对其看管,多与其沟通。
泸州公安将持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履职尽责,始终坚守“真心、热心、诚心、耐心、细心”态度认真妥善处置每一起警情,做人民群众的“守护神”。
(王玲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