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朋友处有华蓥市某煤炭有限公司(下称“某煤矿”)遗落在外的10发雷管,向某煤矿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威胁索要23万元钱财作为封口费。8月6日,记者从华蓥市公安局获悉,华蓥市公安局民警在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将张某抓获,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据介绍,2024年3 月3 日11时许,张某因银行贷款到期,房屋将面临抵押拍卖,便虚构了朋友处有华蓥市某煤炭有限公司(下称“某煤矿”)遗落在外的10发雷管,并以全国两会期间,向国家有关信箱举报造成某煤矿停工停产为由,向某煤矿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威胁索要23万元钱财作为封口费。
后郭某某在张某的多次短信催促下,于2024年3月5日12时许,委托刘某某向张某提供的其妻子秦某某农业银行卡转款11.5万元人民币,张某于当日13时电话告知其妻子秦某某将银行卡中的5万元转至微信上。
当晚20时许,华蓥市公安局民警在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将张某抓获。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但其辩称在2018年承包某煤矿劳务中,该煤矿欠其债务,因此才虚构拾得雷管的事实以达到索取债务的目的。
经过承办人的审查认为:虽然张某与某煤矿有经济纠纷,但该纠纷已经过法院判决且正在执行,已有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张某不应当再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索取债务。
目前,该案已向华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蒋四方 申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