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男子无证两次酒驾 被拘留5日罚款2500元

  
2024-08-06 11:27:58
     

兰笛 李凤洁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8月6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321国道开展夏季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拦下一辆川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满身酒气,民警便询问其是否饮酒,驾驶人如实答道:“喝了一口”。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韩某某于2022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查获;此次系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已依法对韩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同时,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资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要考取相对应的驾驶证;酒后驾车危害大,心存侥幸不可取!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