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检察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 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2024-08-05 17:36:23
     

为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近日,泸定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泸定县社会福利和救助管理站开展走访活动,将检察为民情怀细化为“检护民生”实事。



活动中,检察干警首先向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讲解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检查组重点对救助管理站安全管理制度、居住环境、餐饮卫生、消防设施等进行了检查。同时详细了解了目前入住老人人数、人员管理、安保等日常工作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最后,各单位从各自的职能向老年人及护理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从业者和老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泸定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以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治理为切入点,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强化履职监督,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好“十一号检察建议”,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泸定县检察院)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