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三个聚力” 多元化解矛盾 赋能基层治理新篇章

  
2024-08-02 16:08:17
     

近年来,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党委系列决策部署,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专项行动为契机,集成治理要素、集中优势力量,创新警社“三融六联”“红堂屋”等基层治理品牌,推动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上行”的治理目标,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率、结案率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2024年,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33起,调解成功率98.3%。

聚力高位谋划 构建多元联调格局

该局党委政府主导,出台《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创新警社“三融六联”工作机制、“红堂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融入基层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力量的统筹和资源共享,深度绑定社区警务考核与乡镇(街道)综治考核,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

同时强化政地建设,依托社区和各村“红堂屋”党群服务站,设定警务工作席位,会同乡镇(街道)、司法等部门力量,全力推动可防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打造矛盾纠纷“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解决”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有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质效。

按照“1+1+4+X”配备专职队伍联合进驻, 组建“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广泛发动退休老党员、物业公司职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参与,配套考核机制,逗硬奖惩措施,汇聚工作合力。

聚力机制引领 完善闭环处置流程

2024年以来,全区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733件,全部列入台账,逐一落实调处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销号,确保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建立滚动排查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纳入村长(社区主任)、警长(社区民警)、司法所长、网格员日常工作内容,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工作优势,将家庭婚恋、邻里、涉农纠纷作为排查重点,切实掌握群众诉求。

每月15日和30日,是 “红堂屋”联合接访调处日,按照分级调处机制,实行定时间、定地点、定责任、定调处的“四定”接待调处机制,由乡镇(街道)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主持,村长、警长、司法所长“三长”联合接待群众,联手调处矛盾纠纷,简单矛盾纠纷当场解决。

矛盾化解后,还按照“谁调解,谁负责”“一案一回访”机制,不定期采用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回访跟踪问效工作,对矛盾纠纷可能发生反弹的,组织力量跟进开展二次调解,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聚力源头管控 打造风险治理体系

要扭转社会治理上的被动局面,就必须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治理。

船山分局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通过对梳理、走访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二次分析,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和源头性风险问题,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和未调处的矛盾纠纷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推送,及时介入制定化解方案。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矛盾纠纷,及时汇报党委政府促发联动,做到先知先觉、超前预警,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钝化矛盾、解决问题。

针对辖区如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类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重点关心对象,实行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策”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全面做好预知、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全力防范矛盾聚集、风险叠加、失控漏管。同时开展普法引导,把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关键环节,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船山分局)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