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岳池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

  
2024-08-02 11:45:44
     

汪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根据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广安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岳池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在岳池县公安局十楼学术报告厅召开。


会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广安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志明向岳池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唐浩恩反馈巡察情况。随后,召开大会反馈巡察岳池县公安局党委发现的相关问题,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志明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申俊出席会议并讲话,岳池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唐浩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王志明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岳池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县公安工作成效持续向好、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政治生态良好。同时指出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履行主责主业维护安全稳定力度不够,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防范化解社会安全风险有差距,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有差距,机关党建不够规范等问题。并对岳池县公安局党委提出了坚持党建引领、狠抓队伍建设、聚焦职责定位、构建长效机制等巡察意见。

申俊传达了六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一要准确把握整改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要以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要准确把握整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按照要求实行清单式、流程化整改,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巡察整改时限要求,严格落实规定动作,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质效助推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唐浩恩表示,广安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问题,切实把反馈意见作为下步工作重要抓手和推手,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促进岳池县公安工作效能提升。

广安市委第四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以及岳池县公安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会。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