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军地检察协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业务互助、力量互融、优势互补、成果互利、信任互建、情感互通的协作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7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事检察院召开成都军地检察协作座谈会,总结回顾近年来全市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成果,深入探讨深化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举措,发布军地检察协作典型案例,共同打造军地检察协作新格局。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成都市军地检察机关深入协作,严厉打击涉军违法犯罪,依法处理各类涉军案件,深入开展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妥善解决军地矛盾纠纷,利用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不断回应国防和军队建设需求。
实质性化解16年军用土地权属纠纷
“涉案土地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军用土地已采取‘打围’等方式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军事活动的正常开展。”2024年6月,都江堰市检察院联合成都军事检察院邀请都江堰市人民武装部、“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对督促保护军用土地公益诉讼案开展实地“回头看”。
2023年5月,成都军事检察院向都江堰市检察院移送驻地部队营区军用土地被占用案件线索。解放军某部驻四川省都江堰市营区占地面积约500余亩。该部于1991年取得原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土地用途为国防科研,并以手绘方式标识宗地四至界限。2008年,部队驻地周边吴某某等3户村民占用约6.4亩营区土地建房,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该行政主管部门因土地测绘技术更新、“5·12”地震造成的地形地貌变化,错误为3户村民登记办证,导致该地使用权权属重叠并被村民占用长达16年,影响国防科研活动,损害国防军事利益。
收到线索后,都江堰市检察院联合成都军事检察院进行办理,在都江堰市人民武装部的协助下开展现场勘查,走访驻地部队、行政主管部门、属地街道,调取地籍档案资料、土地审批手续,指导部队委托进行土地边界测绘,并向当事人了解土地权属等情况。经多方支持,完成初步调查,查明案涉6.4亩军用土地被3户村民长期占用、使用权权属存在重叠等事实。
2023年7月,都江堰市检察院组织上述单位及相关村民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推进问题解决。2024年3月,因相关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国防军事利益持续受到侵害,都江堰市检察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月2日,军地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上述单位共同参与,各方进一步就依法妥善解决相关问题达成共识。
听证会后,都江堰市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错误登记问题,并及时开展土地权属界线调查核实和确定工作。2024年5月14日,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回复,通过地籍调查、协商调处、重新指界、土地置换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宗地四至界限,并为解放军某部更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据检察官张传利介绍,都江堰市检察院积极深化军地协作,与军事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与该市人武部建立涉军维权工作机制,成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和涉军维权检察工作站,强化“沟通联络支持+调查取证支持+个案磋商支持”机制,全方位支持检察办案。近年来,双方共同促进11座军人散葬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护、解决解放战争时期英雄烈士姓名同一认定、推动66年军地房产纠纷化解和3千米被破坏国防线缆修复,有效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让“地下长城”为其所应为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被称为“地下长城”。如果人防工程因维护不当未达到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防设施被侵占、破坏,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为此,2024年3月,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与成都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人防工程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专项行动中,检察官共发现温江区5处住宅小区和商场的人防工程存在防护密闭门因维护不当无法使用、防护密闭门被阻车器阻挡无法闭合、人防设施内堆放大量杂物、破坏人防设施安装防火门等情形。上述使用中的人防工程存在的违法情形影响了防空效能,降低了人防设施的防护能力,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温江区检察院于2024年5月10日立案。
“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国防动员办公室为人防工程主管部门,国防动员办公室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同时还建议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保护人防工程的意识。”为明确人防工程主管部门,确保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内容能够取得实效,温江区检察院与成都军事检察院共同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2024年5月23日,温江区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联合向温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发出检察建议后,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共同商讨人防工程整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现实困难,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推动人防工程安全隐患的有效消除,保障人民群众的战时防空安全。
开辟绿色通道助力纾困解难
“徐检察官,特别感谢你们,不仅为我们发放了救助金,还去家里慰问、看望父母,让我们这个突遭变故的家庭感受到了司法温暖,我在部队里服役也安心了。”2024年5月2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会同成都军事检察院到刘某明家中开展联合回访,了解其生活近况,事后其子刘某阳(现役军人)打电话感谢检察官。
2024年3月12日,龙泉驿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刘某明司法救助线索,并移送至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同年3月14日,成都军事检察院也在工作中发现现役军人刘某阳的父亲刘某明因工致残,家庭生活困难,向龙泉驿区检察院发出《协作函》,建议由两院联合对现役军人家属刘某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2021年3月30日,甲公司在使用承租的乙公司的行车时,因行车发生故障,乙公司员工刘某明前去维修。刘某明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展维修工作,不慎跌落受伤。经司法鉴定,刘某明躯体伤残等级为一处四级、两处九级,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刘某明与甲公司、乙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甲公司在已垫付治疗费用392577.44元的基础上,还应向刘某明赔偿496968.28元,但尚余49万余元一直未执行到位。
根据刘某明家庭的实际困难,两院主动对接执行法院、深入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核查原案件执行情况、涉案公司执行财产线索,充分了解案件当事人及家庭状况。后查明涉案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刘某明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因案致残、无自理能力,家庭生活面临急迫困难。
“刘某明因工伤致残致困返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系现役军人的近亲属,且属于‘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确定的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是检察机关重点救助的对象,可以予以救助。”据检察官徐泽介绍,两院综合审查后,开设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办理,落实救助帮扶措施,为刘某明家庭发放救助金,解决其家庭燃眉之急。
据悉,近年来,成都市军地检察机关深入探索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动维权等各项机制,推动协作配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发挥司法救助保障强军兴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能作用。上半年,共针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件。
“军地检察协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成都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紧贴服务需求,找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着力点、切入点,为实现新时代强军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蒋军林 满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