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中小学学生欺凌防范治理,邛崃市局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牵引,“四联四化”推进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走深走实。
联动部署,机制化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
一是形成规范工作机制。局党委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副市长、局党委书记牟莉多次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各级关于学生欺凌工作的指示精神,分管副局长邓家祥多次进行专题调度,组织研究“2024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以学生欺凌防范为重点,全力推动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2024年6月,牵头制定了《邛崃市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方案》。为确保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市教育局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依法防范治理学生欺凌行为。二是密切协作联动机制。由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协调会,公安、教育部门定期进行会商研判,完善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联动协作机制,通报涉欺凌警情分析、涉校矛盾纠纷、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研判涉学生欺凌问题动态,分析风险隐患,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措施。三是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案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案事件或学生欺凌行为,各中小学、职业技工类学校及时主动报告教育部门,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处置。四是完善舆情处置机制。会同教育、网信等部门建立了学生欺凌案事件舆情协同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强化对涉学生欺凌案事件舆情前端处置和源头管控,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舆情。指导学校加强受欺凌学生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做好学生家属安抚、法治引导和教育稳控等工作,一旦发生学生欺凌案事件舆情,确保快速高效处置。
联动预防,协同化巩固校园安防建设
一是联动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校园安防“6个100%”。再次对全市139所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装置”、“校内视频监控”进行排查梳理,确保与公安机关报警平台正常接入运行。在重要部位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接报警平台,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第一时间报警、调取现场视频。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探索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进一步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二是强化巡逻防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防守护工作,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中小学、职业技工学校上放学时段,充分调动公安民警、综治队员、校园保安、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固定岗与巡逻岗相结合的巡防守护工作,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干预、制止伤害学生行为。三是组建校园处置最小应急单元。联动教育部门指导全市139所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安保力量建设,强化保安培训演练,落实校园安保第一责任,组建以保卫干部牵头,保安员和青年男教师为主体的最小应急单元,及时排查发现、干预制止校园内部及周边学生欺凌的苗头。
联动宣传,多样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从“护校安园”工作实际出发,把握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宣传工作重点,确定各种类型宣传方法,确保内容准确到达、有效传播。依托“两微一抖”等公共社交平台,发布预防校园欺凌相关信息,联动市级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让全社会更多了解和阻断校园欺凌行为,全力遏制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探索设立“警察叔叔信箱”,收集涉校涉生安全、稳定、欺凌等相关信息,及时发现涉校涉生违法犯罪线索,第一时间安排法治校长、法治辅导员与老师面对面交流,解决学生“口难开”问题;三是联合教育系统普遍开展“反学生欺凌”现场会暨签名活动,宣传社会各界联动共治合力,打造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法制课堂宣讲2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推送相关推文20余篇。
联动惩戒,规范化分级分类处置欺凌事件
一是实施分类教育惩戒。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欺凌行为轻微的学生由教育部门、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对情节较恶劣的欺凌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实施训诫教育。二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教唆、胁迫、引诱学生实施欺凌等严重行为人员的违法事实。建立违法未成年人工作档案,落实“一人一档”管理。对行为较轻,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矫治教育与帮扶教育管理措施,抄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违纪学生按校纪校规处置。对有严重违法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学生,按照法定程序送入专门学校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三是合力推动落实家庭监护工作制度。落实家庭监护指导工作,巩固和加强家庭监护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指导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落实监护责任。建立学生欺凌工作台账,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大对孤儿、事实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保障,由司法、民政、妇联按规定落实帮扶、管教、监护工作。四是规范学生欺凌警情处置。强化学生欺凌警情受理处置,对接报学生欺凌案事件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出警、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控制事态,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时做好现场管控、走访、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调取监控录像和相关视听资料,扣押相关涉案物品,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违法行为。对有影响的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校内外勾结欺凌学生的恶性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深挖彻查,坚决铲除侵害学生的涉黑涉恶团伙,查清违法犯罪事实,依法打击查处,保护学生权益。
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