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观察车辆后视镜收落,判断车辆是否上锁,进而精准实施盗窃。7月21日,荣县警方抓获了一名“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嫌疑人。
6月19日,荣县人郑某某伙同他人准备前往荣县新城行窃,郑某某吹嘘道:“我已经发现百分百偷到东西的秘诀,你们只需要跟着我分钱就行。”
原来,郑某某发现一个“拉车门”盗窃的经验,不必每辆车都去拉,因为后视镜缩回去的车定是已经落锁。
当晚,郑某某带头对荣县新城某小区内“车耳朵”打开的车进行扫荡,拉开了两辆小轿车,却未发现任何财物。直到第二天凌晨,郑某某才发现一辆黑色SUV右后车窗未关闭,透过窗缝,看到后座上放着两条中华香烟,他猛拉车门发现车辆已经上锁,便从车窗翻进去,在车上又找到了4900元现金。盗走香烟和现金后,郑某某和同伙立即回到住处瓜分了赃物。
6月20日,车主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后立即报警,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走访和勘验,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身份。
7月21日,河西派出所民警将郑某某抓获。经查,今年3月,郑某某就因涉嫌盗窃罪被威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目前,郑某某已被荣县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荣县警方提示:
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无论离车时间长短,车辆都一定要落锁,若发现车内财物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