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调解化纠纷  “指尖”司法减诉累

  
2024-07-31 09:52:43
     

杨雪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7月31日,记者从乐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南塔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公司起诉员工不当得利纠纷,利用微信“拉群”的方式在线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告即时履行了返还义务,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案情回顾

左某曾系四川某商贸公司的员工,2023年4月24日,左某代公司收取了某客户支付的货款约8000元后私自留存,未上交给公司。诉讼中,左某认可代收货款的事实,但认为公司未向其兑现之前承诺的薪资待遇,该货款应冲抵其劳动报酬,不应当返还。因左某离职后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只能一纸诉状将左某起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到了左某,在了解情况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标的额不大,且原被告均未在法院所在地。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使化解纠纷更加快捷、方便,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通过“拉微信群”的方式进行庭前调解,原被告利用微信视频充分发表了意见,通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左某当即履行了返还货款的义务。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