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根据法律规定,现在宣布对你进行司法拘留14日……”近日,宜宾市南溪区法院依法决定对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杨某进行司法拘留。在进拘留所前,杨某终于“服软”,将14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中,经法院审理,房地产公司需退还吴某购房款、违约金合计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通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杨某到法院处理案件,但其不予理睬、隐瞒行踪,拒不配合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寻找,终于将杨某传唤到法院,并向其耐心释法明理,要求其尽快支付案款。杨某一直声称没有履行能力,没办法还钱。面对杨某不诚恳且消极履行的态度,执行法官当即宣布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4日。
见法院真的要把自己送进拘留所了,杨某终于心慌起来,当场向吴某支付所有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池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