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7月19日,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龙潭派出所响起一通报警电话,报警人张某称自家起火了:“我家里遭了火灾,救不救啊?”指挥中心民警立即询问具体位置,没想到张某倒是反问一句“你不晓得我的位置啊?”并在电话那端对民警恶语相向,大放厥词。
火情就是命令!贡井公安分局龙潭派出所在向上级汇报后,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以及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赶赴现场,但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火情。经过走访调查,该起报警为谎报火警,报警人张某也并不在自贡本地,而是远在1700公里外的广东。
7月19日晚,贡井警方冒雨出发,跨越1700公里赶赴广东省潮州市,历经36小时成功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抓获。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寻衅滋事被贡井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贡井分局办案民警慎重告知:“110”意味着公安机关对社会的一种承诺,更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希望大家勿将“报警”当儿戏,把公共安全资源留给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