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法官一调两清 2天时间化解九年债务纠纷

  
2024-07-25 11:08:55
     

7月23日,喜德县法院工作人员前往冕宁县漫水湾镇黄土坡村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此纠纷源于九年前的一次借款,2015年苏某某因生意需要向好友克日某某借了20000元,九年间克日某某多次催促,但是苏某某一直未归还,二人的友谊也逐渐分崩离析。克日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便向喜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某某归还本金20000元以及九年间产生的利息。

喜德县法院于7月22日受理该案件,承办法官阅卷过程中发现两位当事人均已到古稀之年,因身体原因不便到法院领取诉讼材料,当即决定将相关材料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中并组织双方调解。

7月23日早上,承办法官一行驱车前往漫水湾镇黄土坡村委会,向当地村组干部了解二人的基本情况。并在村组干部的帮助下成功找到苏某某,苏某某直接表明20000元借款是事实,事前已归还过7000元,但没有归还凭证,对于剩余借款愿意分期支付。苏某某愿意分期支付借款说明有调解的可能,但是两人说法不一致,增加了案件难度,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偏信一家之言。于是,承办法官又找到克日某某了解情况,克日某某否认了苏某某的说法,同时要求苏某某支付利息。

承办法官就还款金额和是否支付利息两个争议焦点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首先向苏某某解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既然说偿还过7000元,就得拿出偿还证据,否则不予认可。接着向克日某某释明借条中只写了借款20000元的事实,并没有体现出双方约定利息,要求归还利息的诉求不予采纳。

经过承办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约定只用偿还本金20000元,苏某某在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10000元,2025年12月31日前归还剩余的10000元,归还时由克日某某出具收条给苏某某。最后,两位古稀老人长达九年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昔日好友终于握手言和。

此案件以背靠背分别调解及面对面当面调解的方式,仅用2天时间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快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苟兴茹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