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最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7月22日,记者从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近日,乐至检察针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加强与审判机关协作配合,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帮助老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8岁的王老太(化名)育有两女,但因糖尿病、心梗等疾病导致半身僵硬、行动受限,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每月仅有400余元的低保收入,除去医药费支出,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实地走访当事人和村委会了解家庭和生活情况。经调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王老太两个女儿未履行赡养义务,损害王老太合法权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遂依法向乐至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王老太索要赡养费。
考虑到本案属于家事纠纷,在支持起诉的同时要做到化解矛盾、兼顾亲情、维护家庭和睦,承办检察官在与承办法官沟通后,积极参与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因王老太与两个女儿之间长期以来私怨堆积,缺少沟通,各方情绪激动,对赡养母亲一事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调解工作一度无法继续进行。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等角度,携手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向王老太的两个女儿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阐明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教育王老太两个女儿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经检法两家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老太的两个女儿承诺支付王老太的赡养费和医疗费用,履行赡养义务。至此,王老太的赡养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据悉,下一步,乐至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加强重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做实做优检察为民,让“检护民生”护住民心民意、护住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