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执行“110”,让执行力“1+1>2”

  
2024-07-22 13:00:01
     

韩沁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在执行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兄弟法院之间的紧密协作和合力执行显得尤为关键。不仅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还能更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通过执行“110”工作机制,完成两次跨域执行,并配合成都市大邑县法院完成一次跨域执行。

【案例一】

温江区法院立案执行的唐某申请执行胡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1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也拒不报告财产。

“你好,温江区法院执行‘110’吗?我是仁寿法院执行干警,你们有个执行案件申请人在仁寿县找到了被执行人,希望你们尽快过来一趟。”

7月12日,温江区法院接到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来电,称申请人在仁寿县找到了被执行人。接到仁寿法院执行“110”来电后,温江法院执行干警及法警立即赶往仁寿县,在仁寿县法院的协助下,顺利将被执行人带回,并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

【案例二】

温江区法院立案执行的某建筑设备租赁服务部申请执行张某、某租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温江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7月15日,温江区法院执行“110”接到来电,称被执行人张某正在双流法院开庭。执行干警及法警立即赶往双流法院,将被执行人张某带回温江法院。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人民法院调查其财产情况,称其没有钱支付案款。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案例三】

“你好,温江法院执行‘110’吗?我是大邑法院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我得到消息说被执行人现在在温江家里,能不能请你们帮忙扣押一下他?”

“收到,我们立即赶往现场,同时通知联系大邑法院执行干警一起过去!”

7月15日晚十点,温江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电话。来电人系大邑法院执行案件申请人曾某,其表示被执行人龙某在温江区涌泉街道某小区居住且目前正在家中。接到来电后,本院立即安排法警先行赶往现场查找被执行人,并立即与大邑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大邑县法院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及法警也迅速赶往温江。起初,被执行人并不愿履行义务,经两院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该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今年是“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温江区法院将不断坚持外部“大联动”、内部“一盘棋”、上下“一体化”理念,切实加强与兄弟法院垮区域间执行协作、沟通交流,丰富协作渠道、深化协作效果,不断凝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