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2024-07-20 16:07:52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调处机制,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效,7月18日,泸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泸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泸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是调解行政争议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主要负责对行政复议机关移交的行政复议案件、人民法院移交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移交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或行政机关申请调解的行政争议案件、信访部门移送的行政争议案件组织调处。通过建立调解专家库,对接人民调解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实现“部门联动、争议共调”,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张伟提出,泸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是推动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更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工作有机衔接,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举措。调解中心将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平台,有力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张伟要求,要坚持党委领导,共建共治聚合力。行政争议调解要坚持党委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筑牢复议为民理念,打造行政争议“诉非衔接、诉前分流”的新模式。树牢“共建共治”工作理念,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多元协作共治模式,共同深化诉源治理,使司法行政和各部门在良性互动中充分发挥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立足工作实际,真抓实干出成果。调解中心要配套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调处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总结和认识行政争议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引导帮助争议双方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将行政争议协调在初始、化解在源头。各区县司法局要同市上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已经运行的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没有成立的要尽快挂牌成立,立足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创造性推进工作。

要加强府院联动,资源整合化争议。健全府院联系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保障力度,形成“预防共治”工作合力;强化资源整合,建立多方参与调解机制,源头防范风险隐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和监督纠错功能。

要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解促和谐。持续凝聚行政化解合力,压实各行政机关主体责任,对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拆迁、土地权属划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实施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争议,各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行政复议、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调处,通过部门合力确保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助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吸附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助力泸州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


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喜讯主持揭牌仪式。泸州市级相关政法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信访局等11个政府部门分管负责人,泸州各区县行政复议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以及部分特邀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参加揭牌仪式。

简宇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