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发现被查控车辆,目前已控制在环城中路凯旋城路口,请立即派人前往。”接到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来的被查控车辆线索后,旺苍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直奔目的地,经核查该车辆系案涉车辆后,立即对该车进行扣押。通过法院与公安联动协作,成功执结一起金钱纠纷案。


尹某诉孙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孙某、张某支付尹某货款293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孙某、张某向尹某偿还9300元后,就再未继续履行,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某、张某就如人间蒸发一般,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居住地寻找,仍不见踪迹。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孙某名下有轿车两辆并进行了查封,但因未实际控制而无法处置。随后,执行干警通过与公安系统的执行联动机制,向旺苍县公安局发出协助查控函,请求协查被执行人孙某活动轨迹及案涉车辆相关线索。
短短几天后,执行干警便收到开头的信息。在公安的协同下,终于找到涉案车辆并当场扣押。执行干警立即通过车辆的驾驶人及被执行人孙某的丈夫联系到孙某,在司法拘留和车辆被扣押的双重压力下,孙某当天上午便来到法院,当即履行完毕全部案款。
此次执行是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工作的结果,在市法院的组织领导下,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的常态机制。这种跨机构的合作机制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还有效地克服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障碍。
下一步,旺苍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坚决打击逃避执行的行为,不断提升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