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川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为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内江市威远县法院与自贡市贡井区法院举行建立沱江流域旭水河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
威远县法院、贡井区法院就环资审判工作、如何深入推进“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进行交流发言。

两地法院签署了《威远法院-贡井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自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希望,切实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的优势,深入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律实务司法协作,做好“案例+宣传+司法建议”工作,继续推动自贡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永森指出,“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是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推动内自同城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内江中院将做好审判指导工作,聚力提升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与治理水平,为沱江流域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两地法院在贡井区艾叶滩举行“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揭牌仪式。并见证被告人曹某、刘某某、毕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履行增殖放流义务活动,现场向旭水河放流鲢鱼育苗6000余尾。

贡井区法院院长陈伟表示,将以“纽扣法庭”机制建设为契机,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威远县法院的司法协作,促进两地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携手聚力共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