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以审判为中心”执法理念 广安市公安交警系统开展法治培训会

  
2023-11-02 16:24:48
     

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11月1日下午,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法制培训会。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查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李佳应邀到会授课。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政治处、秩序大队、事故大队负责人及宣法大队全体民警,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直属一、二、三大队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专职法制员和事故、秩序、案侦业务骨干各一名参加培训。培训会议由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政委刘泽川主持。


培训会上,李佳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概念与意义、制度对刑事侦查的影响、刑事侦查的重要性、刑事侦查过程中建议等多个方面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选取了多个代表性案例开展评析,内容丰富实用,对于广安市公安交警刑事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刘泽川强调,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公安交警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多、联系最为紧密,办理案件数量也居各警种部门之首,要将思想认识上升到党委政府层面上去,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执法理念要再强化。要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体现案件办理的公平正义,要为民执法的,克服执法过程中的特权思想、部门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别要整治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平、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三是执法能力要再提升。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案件审核等多种学习方式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让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进行,要经得起监督考验,只要执法活动规范了,执法水平上升了,才能有效保障执法对象的权利,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执法责任要再细化。规范执法是长期性的、基础性的工作,要久久为功,做好打持久战的细想准备,要用好目标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借鉴好事故责任溯源调查做法,将执法制度、纪律、规定落实到行动之中。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从中汲取了办理刑事案件实用性技能,对办案细节的把控有了的更深一步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理论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今后规范办理交通类刑事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