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醉酒人致死后逃逸、酒驾致一死一伤,10月广安市又有2人终生禁驾!

  
2023-10-26 11:17:51
     

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0月26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广安交警向社会曝光10月广安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张红春,男,重庆合川人,原驾驶证号5003821992****8973,准驾车型C1。

2022年2月28日19时46分,张红春驾驶渝A0**A0号长安轻型货车,行驶至武胜县万隆镇超限检测站外路段时,碾压醉酒后躺卧在公路上的行人舒某林,致其当场死亡,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张红春驾车逃逸。

经法院审理判决,张红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吊销张红春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游程 ,男,邻水县人,原驾驶证号码5116231995****0538,准驾车型C1。2022年4月15日4时19分,游程饮酒后驾驶川XH**8V号小型轿车,在邻水县鼎屏镇万兴大道与黄某银驾驶搭乘李某兰的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致黄某银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和李某兰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法院审理判决,游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吊销游程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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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的后果

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编辑:贾知若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