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就近高效解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贯彻“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尽可能实现在一个司法环节实质性化解纠纷,有效促进部分案件当庭兑现,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减少群众诉累,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双提升。
近日,纳溪区法院大渡口人民法庭就以该方式审理了一起涉老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011年,任某与黄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第二年,黄某老家的房屋因拆迁,二人陆续领取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过渡费等。今年5月,二人协商离婚,但并未对财产进行分割。任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财产。在法院第一次组织调解时,黄某表示自己与任某的婚姻就是一场“阴谋”,婚后双方仅共同生活一年半,自己的拆迁款也大部分用于任某和其与前夫儿子的开销,因双方争议较大,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此后,黄某玩起了“失踪”。考虑双方当事人均近古稀之年,本案宜调不宜判,承办法官决定采取“一条龙”定制司法服务方式,尽快彻底化解这起纠纷。
“定制服务”一:找个中间人,架起沟通桥梁
多次上门寻找黄某未果,承办法官通过任某得知,黄某是一个孤人,既无父母也无子女,他经常到城市花园附近喝茶娱乐。承办法官来到此处仍未见黄某踪影,通过询问,找到了与其熟识的同村老人“黄老伯”。承办法官将案情告诉了“黄老伯”,也将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向其解释,希望通过他转达黄某到庭处理案件,消除黄某对法院的“敌对情绪”。
“定制服务”二:及时调解,督促兑现
“黄老伯”的沟通果然起了效果,第二天黄某便来到了法庭,并在法院的组织下与任某达成调解意见:黄某现居住的房屋归其所有,黄某补偿任某59500元。虽达成调解,但过程中二人互不信任,法官担心后期执行难问题,主动提出陪同双方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随即,法官赶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二人办理了变更登记,将房屋过户在黄某名下,黄某也随即将59500元现金给付任某。
“定制服务”三:为免再起纠纷,提供免费搬家服务
本以为案件就此了结,但双方又提出新的问题。房屋内还有任某的物品需要分割、搬离,希望法官陪同处理。考虑双方年事已高,担心双方再起纠纷,法官立即赶往黄某家中,帮助他们进行清点、分割。“洗衣机是你的”“电风扇是你的”“这个碗我不要”“那个圆桌是我的”…….从大件到小件,从随身物品到锅碗瓢盆,经一一清点,法官与当事人一起进行了“搬家工程”,一个多小时以后终于搬离完毕。黄某与任某均表示,此后双方再无纠纷,感谢法官的帮助。
吴东兰 钟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