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网线”帮助诈骗 两男子走歪路被判刑

  
2023-08-24 17:24:0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两名男子因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架设语音通讯通道而被检察机关起诉,崇州市法院审理案件后认定二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今年3月9日至3月19日期间,胡某、黄某二人单独或相互伙同,利用“小飞机”、“蝙蝠”等软件联系到上家“福福”,接受上家的指示,通过线缆连接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插卡)下载软件为诈骗分子提供语音通讯通道,为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提供便利。期间,二人多次在多地利用相同方法为诈骗分子架设通讯通道,共造成三名被害人被上游电信诈骗分子诈骗,诈骗金额高达327150元。而胡某、黄某的帮助行为使得他们可以从上家获得报酬:上家通过“欧易”软件支付虚拟币,二人将虚拟币变卖后的价款作为报酬。期间,二人获得报酬共计17421.02元。

崇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黄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然单独或相互伙同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帮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二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律知识小课堂: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规定了帮信罪的几种情形,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帮信罪几乎涵盖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信息获取、推广引流、技术支持、场所提供、支付结算等各个环节。

“通讯传输”类帮信犯罪,就是对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的犯罪。涉及固话线路的“通讯传输”类帮信犯罪经司法机关的打防对抗,案件数量已经大幅度减少;但“通讯传输”类犯罪又出现了新的犯罪渠道,如犯罪分子使用两部手机,通过电话线连接,利用专门软件就可以控制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诈骗。诈骗方式方法新颖简单,大家需提高警惕防范诈骗。

法官小提示:

帮助犯罪分子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操作简单,暴利诱人。电话卡办理已实行实名制,一旦案发侦查机关就能迅速锁定电话卡持卡人,抓获帮助实施犯罪的人。为避免青年朋友们走歪路,特作出以下温馨小提示:

1.杜绝侥幸心理。要增强法律意识,不知情、不懂法不是免罪理由。尤其是在校学生,不要因受到不法分子蛊惑,为蝇头小利而非法架设通讯传输通道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妥善保管证件。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与个人紧密相关的资料,要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拒绝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及出售。要遵守金融机构的规定,不在非正常渠道下载App、不进入非法网站。

3.理性对待兼职。不轻信任何“挣快钱”“小本高利”的兼职工作,对于帮助联系他人办卡、代办单位结算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获取提成等兼职要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停止兼职行为。

4.强化家长监督。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容易受不法分子的蛊惑;再加上密聊软件加密通讯的私密性强,具备“阅后即焚”的功能,为不法分子蛊惑未成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提供了便利。因此,家长要仔细检查孩子使用的电子设备,查看是否有密聊软件;同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反诈教育,提高他们的反诈意识,规范他们的行为,让孩子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说不!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