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骗婚又骗钱 多名女性上当受骗140多万

  
2023-03-03 10:40:58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男子为了骗取钱财,不仅打起了自己妻子的主意、谎称房屋限购需要“假离婚”,还伪造结婚证骗女友“结婚”,从多名女性手中骗走140多万。近日,都江堰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段某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6年,被告人段某某对时为其妻的被害人冯某某称工作单位组织集资建房,因限购政策的原因,需二人离婚2年后才有购房资格。冯某某听信段某某的话,二人协议离婚。2019年,段某某以买房名义向冯某某索要巨额钱款,为取得冯某某信任,伪造了集资建房认购书、收据等。冯某某看到后相信购房事情是真实的,遂于2019年7月30日向段某某转款37万余元,并在当天安排父亲向段某某转款40万元,后段某某对冯某某谎称放高利贷赚钱,冯某某再次转账20万元,共计转款97万余元。

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段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在网上相识,段某某谎称其系单身,二人交往了数月,后段某某谎称自己有关系,不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即可办理结婚证,随后伪造一本结婚证与刘某某“结婚”,并生育一女。二人生活期间,被告人段某某编造各种虚假理由,从刘某某处骗取33万余元。

2021年7月,被告人段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相识并在一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段某某故技重施,多次编造朋友借款、解决自己工作问题、打假牌包赢等虚假理由,骗取张某某7万余元。另外,段某某还涉及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经统计,被告人段某某骗取金额共计140余万元。

经审理,都江堰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段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段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段某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段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判处继续追缴被告人段某某违法所得。

法官说法

夫妻之间互负忠诚义务

承办法官表示,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维护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本案中的被告人为了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仅用谎言骗得妻子与自己离婚,同时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显然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在达到其离婚目的之后,仍然继续用谎言骗取多名女性的信任和财产,甚至伪造结婚证、驾驶证等证件,无疑给其妻子和其他被骗女性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为了保护妇女权益,我国出台了《妇女权益保护法》,该法对女性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法官认为,光有法律规定还不够,还需要每个人自觉去遵守、执行,因此,女性在进入爱情或者婚姻的时候要深思熟虑,在恋爱或者婚姻过程中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社会层面而言,要加大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法治宣传,提高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