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曾昌文
2023年成都市两会期间,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善嘉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勇向大会提交了制定《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推动城市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21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成都作为试点城市,负责先行探索城市更新新模式和新路径。截至目前,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后印发城市更新条例,走在城市更新立法的前列。为更好实现打造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邓勇建议,成都有必要制定《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这样的地方性法规,从制度层面为城市更新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邓勇表示,制定《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既是破解城市更新深层障碍,推动城市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市转型升级的需要,更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探索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现实需要。
在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及上海、深圳、北京等城市印发的城市更新条例及相关立法参考资料后,邓勇建议,《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应从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着手,建议成都市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使“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成果人人可感可及、普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