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佛首被盗案 判了!

  
2023-01-08 18:13:10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任

2017年8月,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庞坡洞的10尊明代佛像被人砍下并盗走了佛首。这一案件被各大媒体报道并获得广泛关注,而佛首的去向也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案发后,乐山市公安局迅速成立“8.20”专案组,办案民警历时三年辗转数千公里,最终于2021年将5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并找回了失窃的佛首。


日前,本报记者从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法院得知,佛首被盗案已经宣判,5名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情回顾

2017年8月20日,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庞坡洞附近的村民发现山崖上一些佛像的头不见了,随即他们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据传庞坡洞是汉代名士庞德公的隐居之所,在其附近的岩壁上雕有罗汉、佛等不同种类的石像上百尊,建国后庞坡洞也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夹江警方经过现场勘查后发现共有10尊佛像的佛首被砍下盗走,而这些佛像属于国家三级保护文物。但是后续的调查却没有那么顺利,乐山公安“8.20”专案组民警先后走遍了乐山、眉山、成都多地的文物市场寻找线索,之后又远赴辽宁沈阳、广东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的古玩市场,依然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直到2021年,一名在监服刑人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这条线索指向了一名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男子张某,顺藤摸瓜警方又发现了另一名嫌疑人四川省简阳市男子杨某。随着线索越来越多,警方确定他们正是佛首案的主犯,于是在2021年5月乐山警方收网将佛首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之后又通过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在福建寻回了所有失窃的佛首。

实施盗窃的4人判刑3年以上 还要承担公益赔偿金

2022年12月14日,夹江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5人做出了判决。其中,实施破坏并盗窃佛首的张某、杨某、吴某、王某4人,分别获刑3年2个月、3年1个月、3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并处罚金5000元。而当时收购这一批佛首转卖的蒋某,则因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被法院以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至于为什么会如此量刑,夹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利军告诉记者:“根据追回佛首后进行的司法鉴定,这一组10个佛首被鉴定为三级文物。而盗窃三级文物应依法认定为刑法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起刑就是3年。另外检察院还提出了公益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我们也给予了支持。”

原来在除了刑期和罚金以外,夹江县人民法院还判决实施盗窃的4人需要承担鉴定费和公益赔偿金合计23.7万元。这些钱除了鉴定费以外,其余部分将会用于被盗佛首的修复上。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