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级市首部!《绵阳市平安建设规定》出台

  
2022-12-05 12:44:02
     

陈媛 刁刚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马超

记者从绵阳市委政法委获悉,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绵阳建设,《绵阳市平安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这也是全国地级市首部关于平安建设的政府规章。该《规定》共六章六十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平安建设责任主体进行规范,规定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考评激励本地平安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平安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同时,明确了平安建设涉及的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出现五类情形的责任追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等内容。

《规定》确定矛盾纠纷三色预警机制,规定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应当建立社会矛盾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分别确定“红、黄、蓝”三色风险,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及时把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社会矛盾风险引发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应急响应。

《规定》动员全民参与平安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发挥专业服务功能,依法有序承接平安建设有关工作;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完善志愿者权益保障与激励机制,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县(市、区)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层平安创建机制,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新时代平安建设创新实践,总结出了一些平安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纳入《规定》凝练成法律规定。”绵阳市委政法委相关人员介绍说,《规定》的起草、修改、审议过程中,分别向社会公众和市级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集意见,并提请市政协进行专题协商,召开专家论证会逐条论证。通过以上方式,共征集有关部门、社会公众、专家、政协协商意见近百条。最后逐一研究、认真吸纳,形成了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的政府规章。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