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普格交警“三个强化”狠抓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22-12-14 16:05:57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普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预防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强化源头隐患整治

加强运输企业联合监管。该大队主动协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辖区客运场站、“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周末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开展大检查),严查企业驾驶人安全教育落实、车辆GPS动态监管、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情况。大队办公室要按照《凉山州道路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开展“红黑榜”挂榜通报,并对“黑榜”企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安全负责人,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按照州交警支队下发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动态数据,该大队紧盯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重点驾驶人(A证、B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指标,采取定人定岗、上门督促、电话通知等方式,全力推动辖区车驾源头隐患及时“清零”。

推动整治危险路段。充分利用微信“凉山道路隐患采集程序”小程序的便捷性,在日常勤务中对沿途道路交通环境进行隐患排查采集,大队办公室每月进行汇总后上报县应急、交通等部门推动隐患整改,并及时进行核销。同时,对突发的隐患路段要及时通过大队“双微一抖”平台进行隐患曝光,提示过往车辆安全驾驶,推动马路市场整治。大队持续与当地乡镇政府沟通协调,推动马路市场搬迁或整治,对短时无法解决的,要协调安装增设减速带、警示提示标志,并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特别是赶集日的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车辆冲撞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

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加强重点客车监管。大河坝、荞窝、五道箐依托交通服务站、点加强省、州和县际客运车辆监管,坚决做到“逢车必查”,其他中队设立临时检查卡点,对七座以上农村客运班线及面包车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灭火器、安全锤配备及驾驶员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情况,及时消除客运车辆安全隐患。

重拳整治货运车辆。严格按照明确的全国统一轴型认定标准,联合县交通部门加大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查处力度,对查处到的严重超载行为要及时上报大队,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抄告交通运管等部门,坚决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机制。

深化城区综合治理。主动联系县住建、城管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网络,在重点时段、路段开展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同时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非法改装、夜间飙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强化宣传警示曝光。加强预警提示。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通过“双微一抖”和短信平台发布恶劣天气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准备,对突发事件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等“三同步”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快速反应发声,做好舆情引导。

加强职业群体宣传。每月定期开展客、货运企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排查企业隐患并督促整改。通过驾驶员微信群及时推送安全提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以及企业暴露出的隐患问题,切实加强“点对点”的预警提示。

组织好各类主题宣传。围绕节假日群众出行特点,针对性的做好系列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及时发布交通拥堵和管制分流信息,最大限度的避免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同时,积极配合县级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倡导全民参与,共建文明交通。截止目前,大队共进客运企业5余次,查处违法行为6590余起,其中酒后驾驶13起,无证驾驶12起,不系安全带23起,擅自改装6起,货车超载5起,超速行驶19起。

(文林)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