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 让执行案件“件件有着落”

  
2022-11-29 10:07:11
     

贺茂华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富顺法院紧扣“查人找物”“案款支付”“执行接访”关键环节作出明确承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执行难题。


在收到线索后,富顺法院执行局1日内将信息反馈至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处,各承办法官作为核实案件执行情况负责人对财产线索开展进一步核实,并在1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至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根据核实到的财产信息以及案件实际情况,作出查扣冻措施决定,并及时对接执行外勤组开展实施,同时执行法官会将整个过程在3日内反馈至申请执行人处。

截至11月,根据线索举报电话,登记财产信息81条,甄别有效信息43条,执行到位268万元。

立案庭、执行局、财务室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范手续、简化程序,明确案款收支责任分工,合理设置审批流程,减少各个环节流转滞留时长,确保支付流程畅通、高效。


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申请执行人规范填写“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执行干警严格使用一案一账号的虚拟账号,避免群众因案款支付“多跑路”“跑冤路”。对扣划到账的执行案款,执行局在2日内提起“案款支付申请”,1日内完成“案款支付审批”,收到纸质支付通知后2日内完成“案款转账支付及上传回单”。全力保障小额案件执行支付,减少案款滞留,确保“真金白银”及时兑现。

截至11月,案款支付平均用时同比缩短3天,支付效率大幅提升。

该院实行局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制度,采取“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释法、真心解忧”四心接待法,将执行各环节流程告知案件当事人,用实际举措消除群众内心的担忧和顾虑,获得群众的信任。对首次来信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