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桂香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雍剑波
1997年7月7日晚,李某清和丈夫卢某华回到家中,发现两天未见的妹妹李某春房间门缝透出灯光,两人上前敲门半天却无人应答,门锁紧闭无法打开,门前的地砖上还有黄色污渍。
“难道李某春出事了?”卢某华随即猛踢房门,门被踢开后,两人傻了眼,屋内臭气熏天,李某春趴在地上,没有了呼吸,身上的金银首饰皆已不见,睡衣上的血凝固成块,脚边还有一把沾满了血渍的水果刀,第一次见此场景的两人惊慌失措地跑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千里相随,入赘他乡
1993年,来自安徽的曹某东(时年28岁)和来自四川的李某春(时年25岁)在北京打工时相识,两人都是独自从小地方前往首都北京打工的外地人,相处起来很有共同话题,很快成为了好友。
由于长期在北京打工,曹某东长时间和在老家带孩子的妻子两地分居,夫妻感情逐渐破裂,而与李某春的感情却逐渐升温,曹某东与妻子最终选择离婚,结束了这段聚少离多的婚姻。
经历过一段失败婚姻的曹某东对这个性格开朗的四川辣妹子很是喜爱,未婚的李某春也毫不在意曹某东有过一段婚姻经历,甚至不嫌弃他还与前妻育有两个女儿,年轻的冲动让两个孤独的灵魂走到了一起,发展成为了恋人关系。“我想跟你一起生活,跟我回家吧”相处一段时间后,李某春向曹某东发出了入赘邀请,曹某东便跟着李某春回到了李某春的老家。
1996年8月25日,两人在四川广安正式登记结婚,曹某东成为了李家的上门女婿。
女强男弱,感情生变
回到广安后的小两口与李某春的姐姐李某清、姐夫卢某华共同居住在一套房内,新婚后的两三个月里,两人如胶似漆,恩爱甜蜜,可没过多久,这段感情就出现了裂缝。
李某春与娘家人一起投资经营了一个副食店,曹某东没有工作,偶会到副食店帮忙做事,周围的人都说,“这个外地嫁过来的赘婿,家庭情况不好、个人能力不行、做事也不踏实,连吃软饭都吃不明白”。
曹某东心里清楚,自己没有事业,没有收入,吃喝住都靠是李某春,李某春的性格又比较要强,这必然导致自己在这个家里矮半头,没有话语权,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产生了深深的自卑感,生活过的十分压抑,几度萌生要离开李某春的想法。
而对于李某春来讲,家中开支全靠自己,但丈夫在家中一点家务都不做,这种日子也让她十分恼火。有一次李某春工作后回到家中,看到家中的衣服还没洗,便去洗好衣服,又忙活半天做好饭,叫还在睡觉的曹某东起床吃饭,却被起床气上头的曹某东一脚踢中,痛了半个月,两人长期因各种生活琐事吵架、动手,还多次提及离婚,都是在李某春娘家人的劝解中暂时搁置。
矛盾升级,酿成惨剧
1997年6月27日,李某春发现自己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怀孕初期的李某春情绪波动很大,但此时的曹某东并未有任何改变,已有隔阂的两人始终矛盾不断,连李某春生病了都不知道好好照顾,李某春让他干活时动作也不利索,还因为搬两件矿泉水的事情与李某春起了争执,在争执中,曹某东甚至掐住了李某春的脖子,直到李某春道歉求饶。被锁喉后的李某春找到姑妈诉苦,并以害怕曹某东再次出手为由在姑妈家住了几天。
7月2日,消气后的李某春离开了姑妈家,但考虑到自己怀有身孕,在此时回家可能还会与曹某东发生矛盾,便到父亲家中,希望父亲能够为自己和丈夫的矛盾再做一次调解。
7月5日,李某春回到与曹某东共同生活的家中,并与曹某东再次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通过此次矛盾,曹某东更加坚定了要尽快脱离这种寄人篱下的赘婿生活的想法,计划次日上午就离开李某春。
7月6日早晨,曹某东以要回安徽老家为由向李某春的哥哥借了300元,购置了部分生活用品后,到达了火车站,准备购买前往北京的火车票离开广安。在购票时他发现,马上离开的车票需要200多,而夜间的车票只需要一百多,自己又囊中羞涩,便决定购买夜间的车票,于晚上离开。
与此同时,李某春从哥哥处得知了自己腹中孩子的父亲要乘火车离开自己的消息,立马前往火车站,将正在候车的曹某东追了回来,李某春的父亲也早在家中等候,为两人再次做了调解,调解结束后,李某春的父亲便离开了,李某春夫妇还与姐姐李某清、姐夫卢某华共同用了午餐。
午餐结束后,李某清、卢某华便出门工作,留下李某春和曹某东在家,两人一言不合再次在客厅发生口角继而抓打,可李某春一个弱女子哪里是曹某东的对手,曹某东气急之下一边掐住李某春的脖子,一边大喊“是你又哄又骗的把我叫到你家来,现在这样对我,我弄死你”,被曹某东掐住脖子的李某春进行抓扯反抗:“你要真敢弄我,我砍死你”,说着便去拿茶几上的水果刀,曹某东见李某春拿到水果刀后,心理完全失去控制,将水果刀从李某春手里抢走,左手一把搂住李某春的后脖颈向自己的方向拉过来,右手拿着刀捅向了李某春的胸口,一刀下去,李某春痛苦的大喊一声“哎哟”,但这一声不足以让曹某东停止疯狂的行为,他抽出刀子,血液顺着被刺穿的伤口流出,他再次举起刀子,将他这一年心底的所有委屈朝着李某春的身上狠狠的捅了下去,这一刀之后,曹某东像是发泄完了所有情绪似的,松开了搂着李某春的手,被连刺两刀的李某春无力地倒在了地上,伴随着“啊”的呻吟声,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血液不断流出,浸湿了她的衣裳,染红了身下的地砖。
畏罪潜逃,辗转漂流
眼前大片的红色让曹某东回过了神来,慌乱、恐惧立刻涌上他的心头,怎么办?决不能让李某春的家人发现!曹某东迅速把血泊中的李某春从客厅拖拽到了卧室,去卫生间拿来拖把清理客厅地面的血迹,清理完毕第一现场后,把自己身上带血的衣服换了下来,换上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又把李某春身上的100元现金,身上佩戴的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钻石戒指等贵重物品尽数拿走,最后把卧室的门用钥匙反锁,将钥匙从门缝底下丢进了卧室,在曹某东进行这一系列毁灭证据的行为时,李某春还在喘着气,眼睁睁的看着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将自己一步一步推向死亡。
曹某东离开房间后,搭了车到火车站准备坐火车逃走,但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在这里购票离开,极有可能被警察抓到,恐惧使他沿着铁轨一直走了一夜,7月7日早上,他走到了一个火车站,购买了前往西安的火车,并在万源站下了车。
到达万源后,曹某东隐姓埋名,四处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可长期的辗转也不是长久之计,因自己身上背负刑事案件,曹某东不敢到城区待遇好、工作内容轻松的地方去上班,只敢到偏僻乡镇找工地、工厂这种不需要身份登记核查的地方去,潜逃之后,曹某东没再回过安徽老家,也从未与家人取得过任何联系,只在作案半年后给李某春的姐夫卢某华写过一封道歉信。
二十几年来,他先后在四川、陕西、广东、江西、江苏等地到处逃窜,一个地方干几年,干不下去了就换下一个地方,在工作中始终表现得唯唯诺诺,不敢得罪任何人,哪怕老板不给他发工资他都不敢把事情说出去,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见光,要直接面对的就是当年犯下的错事。
这些年的生活用他自己的话来总结就是“活得像只丧家之犬,到哪儿都是夹着尾巴做人”。
虽过天命,难逃法网
1965年出生的曹某东在东躲西藏中也已年过五十,无法再像年轻时期一样到处务工挣钱,再加上现代科技发展,一旦出现在公众视野会很容易被公安机关发现,曹某东便不再外出务工,在江苏常州定居,花这些年务工时攒下来的钱,开始进入老年生活。
生活平稳的曹某东没有想到,自己逃了半辈子,以为当年犯下的错已经没人在意的同时,广安区公安分局的刑侦民警从未放弃追查,几代接力,多次辗转曹某东曾居住过的地方进行调查走访,在外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终于2021年9月锁定了曹某东的活动轨迹,并于2021年9月10日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2022年6月30日,该案经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如下:曹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曹某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菊(受害人母亲)丧葬费人民币37260元、交通费2000元,共计人民币39260元。
曹某东在逃亡中寄给卢某华的那封信里写到:“姐夫,你接到信后,代我向二位老人请罪,我对不起二老,有蒙二老错爱,我常说两位父母对我胜过亲生父母,本想孝顺二老,但我福气有限,下辈子做牛做马再报答二老之恩,姐夫,我这辈子还能同你还有二老再见上一面吗?”被抓捕后,曹某东曾要求在现场指认时再见上卢某华和李某春父母一面。
但卢某华已患尿毒症去世,李某春的父亲也经去世,三个曹某东想道歉忏悔的对象,只剩下李某春的母亲还在世间,可她已患有严重的阿尔茨海默病,不认识人、不记得事,或许曹某东犯下的罪过,只能在日复一日永无止境的牢狱中以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慢慢偿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