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曾昌文
今年9月,邛崃市公安局高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 “一标三实”工作时,发现辖区共富村年近60岁的郭某全一家生活十分困难,除了要赡养90多岁的母亲,还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弟弟,一家只能靠郭某全一人在附近打零工来维持生计。民警与郭某全交谈中,他告诉民警,自己原本成家,并有一个儿子,但妻子在儿子2岁时便离家出走,至今了无音讯,儿子更是于2020年6月在山东济南因为感情原因投河自尽。郭某全还告诉民警,儿子离世后,山东济南警方曾联系前去处理遗体,但由于家里并不富裕,连来回的路费都无法负担,所以至今未办理火化及销户手续。说道这里,郭某全已是泣不成声。
民警在了解情况后便马上联系村干部,想办法帮助郭某全解决目前生活困难的问题。在与村书记的交流中民警得知,只要郭某全把儿子的死亡销户手续办了,再向民政部门申请“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户主”,便可以领取到每月1000元的扶助金。1000元虽然不多,但却对这个家庭十分重要!得知信息后,高埂派出所高度重视,便立即帮郭某全收集材料,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但户口注销必须要其儿子的死亡证明,可郭某全当年未去办理。由于已经过了2年,郭某全已记不得儿子去世时的具体的时间、地点,只知道联系他的警察自称是在山东济南。面对这样的困难,民警没有放弃,立即开始与济南警方联系,寻找当年处理此事的警官。
通过民警努力,最终联系到了当时处理此事的警官,并在两地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济阳派出所将郭某全儿子溺水死亡的证明邮寄到了派出所。民警在收到证明后,第一时间帮助郭某全办理了其儿子的户口注销手续,并积极协调村、街道两级政府帮其办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户主”。郭某全在收到办理手续后万分感激,并向高埂派出所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