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近日,都江堰市法院灵活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多方力量组织调解,促成申请人刘某某与被申请人张某、韩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解决了刘某某的后顾之忧。
案情回顾
工地干活致伤残 法院判决获赔偿
刘某某与张某、韩某某夫妻系同村村民,刘某某受雇于张某在其承包的自建房工地从事泥水工作。2021年1月4日,刘某某在张某承包的工地工作时,被到模板坠落砸伤,造成脑干出血、肋骨骨折等多处损伤,导致刘某某失去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都江堰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韩某某给付刘某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58万余元。
案件执行
多元调解化纠纷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刘某某作为家庭顶梁柱如今因伤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压力陡增,刘某某与张某、韩某某又系同村村民,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避免双方产生过激行为,执行法官本着急群众所急的工作理念,研判案件超前预警,思想靠前,多次与张某、韩某某沟通,希望二人能积极履行义务。同时为了更好化解纠纷,避免矛盾升级,联合多方力量组织协调,在协调现场,执行法官与双方面对面沟通、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