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基层】达州市开江县:创新“法治+”模式 守护最美“夕阳红”

  
2022-10-28 10:55:39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谭别林

重阳节刚刚过去。老年人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一群人。关爱关心老年人是一项长期工作。达州市开江县,目前,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24.32%,已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老人赡养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为维护老人权益,弘扬社会美德和孝善文化,开江县的做法是创新“法治+”模式,通过教育引导、协议约束、乡风重塑、联动整治四项举措,根治“不孝致贫”问题,以法治守护最美“夕阳红”。

“法治+教育引导”,延伸普法宣传触角

点面结合,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将农村“法律明白人”作为老人赡养普法宣传的有力载体,广泛收集各村(居)民关于对老人赡养问题方面的法律需求,将普法资源进行针对性倾斜,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针对农村老人出行不便,弥补“法律明白人”专业性知识较弱等缺点,该县利用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契机,通过走村入户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将专业性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度与覆盖面双提升。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志愿者队伍162支,参与人数达500余人,开设专题法律讲座58场次。量体裁衣,开展“个性化”教育活动。根据开江传统文化和民俗典故,创编一批极具特色的传统曲艺“三句半”和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小品,通过院坝讲法、法治文艺演出、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推动敬老尊长意识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共开展院坝讲法60余场次、法治文艺演出5场次。多点发力,构建“饱和式”宣传矩阵。通过构建媒体宣传、入户宣传、阵地宣传、活动宣传、典型宣传五位一体的宣传矩阵,引导各地各部门利用LED、横幅、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无差别”+“饱和式”宣传。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参与群众10万余人次。

“法治+协议约束”,明晰赡养责任底线

把好协议对象关。针对部分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该县通过组建一批民事纠纷调解员,入户走访了解老人生活经济情况,与子女面对面宣传赡养老人相关法律法规和纠纷调解,签订履行赡养义务协议,通过以道德为准绳,以法律为约束,有效破解不孝致贫和老人养老难题。目前,全县签订赡养协议4158份。把好赡养标准关。综合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当地的经济水平,借鉴参考法院对赡养费纠纷案件判决的赡养费用标准,将赡养费分为三种标准。即:有自理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子女每人每月承担赡养费400元;无自理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子女每人每月承担赡养费500元以及护理费用;不单独居住,由子女轮流供养的老人,子女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1000元,合理确定赡养标准。把好法律义务关。按照赡养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老年人意愿的原则,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尽的主要义务,主要包括承担日常赡养费、医疗费、丧葬费、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五大类”。通过签订赡养协议,约定赡养人应尽义务,实现老人亲情供养的可量化、合约化,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法治+乡风重塑”,形成敬老尊长共识

开展乡贤“包户结对”行动。各村(社区)充分发挥乡贤德高望重、群众信赖的独特优势,让乡贤能人对脱贫户“一帮多”包户对接,通过与联系户“串门子”“走亲戚”“拉家常”等方式,全面掌握家庭情况、常态抓好教育引导,帮助扭转错误思想和不孝行为,及时处理涉及赡养义务问题,引导其牢固树立赡养老人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维护乡村爱老公序良俗。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全县各类中小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敬老爱亲”实践活动,号召学生利用空余时间,牵手父母定期看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做日常家务,让其在孩子的带动下形成敬老观,做到敬老爱老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开展“村规民约修订”行动。由各地司法所和法律顾问指导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尊老孝老爱老内容融入其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道德自律作用,从源头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孝老爱老的行动自觉。通过开展“村规民约大家谈”等电视访谈活动,让村规民约融入群众心中,成为群众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为规范,推动乡风民风更加淳朴。

“法治+联动整治”,夯实司法监督深度

函告提醒“明责”。由村(社区)定期调查、收集辖区子女赡养老人情况,转交法律顾问、辖区法律服务所或司法所。对有赡养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的情况,对其出具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告知函,告知其不履行赡养行为后果,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对已给付赡养费而不承认赡养收入的老人,对其出具法律函件进行告知,对瞒报、谎报行为进行提醒提示,并督促其如实说明情况。目前,发出告知函400余件。联合调解“释法”。针对提醒函后,仍拒不赡养也不接受提醒的情况,由司法所会同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利用人民调解职能对赡养纠纷进行现场调解,通过明理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教育不履行赡养义务当事人,又对参加案件剖析会的村民进行教育,真正起到“抓好个案剖析,教育一批群众,普法一片区域”的效果。教育警醒“施压”。对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乡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后仍无效果的,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对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通过“村村通”广播进行公开曝光,形成社会道德舆论压力,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内化于心,付之于行。今年以来,对赡养义务人开展批评、教育300余人次。部门联动“惩戒”。由司法所会同村(社区)定期进行调查梳理,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反面典型,纳入道德失范“名单”,并将“名单”推送给民政、金融、财税、交管、就业等单位,倒逼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法律援助“维权”。对调解无效、教育惩戒无转变的,动员老人依法维权。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老年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对权益受损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程序,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全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老年人维权援助案件27件。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