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纠纷对簿公堂 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购纠纷

  
2022-10-30 10:11:35
     

近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王女士成功退回商品并拿到2000元补偿金。


王女士在逛“闲鱼”平台时,偶然发现了一款心仪的二手名牌女包,卖家将该包描述为“几乎全新”。在与卖家进行简单沟通后,王女士便支付了货款11399元,卖家遂将该包邮寄给了王女士。

在拿到快递包裹后,王女士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却一下傻了眼,只见女包的新旧程度与自己的期待相差甚远。王女士立即与卖家沟通,对方却以“尽到了告知义务”“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为由进行推脱。无奈之下,王女士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卖家诉至游仙法院,要求法院依法依规判决卖家退货退款,并赔偿3倍商品价款。


游仙区法院承办该案法官郑金蓉通过审理发现,本案所涉争议焦点为网购商家对案涉二手女包是否进行了全面披露,商品宣传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因奢侈品鉴定过程较为复杂,为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郑金蓉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双方存在的分歧作进一步梳理,耐心细致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通过不懈努力,被告最终同意退款,并补偿原告消费者王女士2000元。

为避免双方后期履行出现“麻烦”,法官郑金蓉组织双方配合现场履行,原告王女士当庭将案涉女包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被告,被告也表示将按照调解内容积极履行退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郑金蓉提示:

网购在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往往伴随着诸多法律风险,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如实宣传商品信息,做到诚实守信,不欺骗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应当在网购过程中多加对比,避免“网购陷阱”,遭遇不法侵害时,应当积极主动依法维权。

 (秦海怡 张黎 张倏越 赵银熙 文/图)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