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检宣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郝飞
“法官、检察官把法庭搬到咱们乡镇啦!”9月9日,旺苍县黄洋镇群众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坝坝庭审”。由旺苍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黄洋镇黄洋河社区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今年5月中旬,被告人李某某3人相约到河道电鱼。当晚,三人携带自制电鱼工具来到黄洋镇水营村天然河道电鱼,后因群众举报被民警现场抓获,一并查获各类野生鱼类36尾。检察机关认为,三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系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时恢复受损生态。
庭审过程环环相扣、有序推进,检察干警充分利用庭审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宣传党中央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旁听人员、社会公众以案为戒,自觉做长江母亲河的守护者。
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分别被判处2-3个月不等的拘役,并缴纳生态费用1320元,庭审结束后,在县检察院、法院、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共同监督见证下,三被告人现场投放鱼苗2000余尾。
据旺苍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配合,加大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力度,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生态旺苍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