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局长”以恋爱之名“捞金”,获刑并退钱

  
2022-08-05 10:07:31
     

魏祯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谭别林

8月5日,记者从万源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一案。

据介绍,2020年11月,“小雪”通过网上交友平台认识一个名叫“夏天”的男人,对方自称是单身,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现在是达州某县的农业局副局长,可惜前妻因车祸去世,目前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希望能找到携手一生的另一半,而“小雪”就是他理想的那个人。

通过几天的热聊,“小雪”对该男子逐渐产生好感,2021年2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两人提出奔现,第一次见面,“夏天”就以朋友借钱为理由向“小雪”索要了2千元。26日,“夏天”再次发微信告诉“小雪”,自己女儿要去新加坡留学需要1万元学费,并发送了一张截图证明其真实性,陷入爱河的“小雪”想着今后就要成为一家人,女儿以后也会交由她来抚养,由此还能提前拉近和女儿间的距离,于是毫不犹豫向他转款5000元。此后,“夏天”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以各种理由向“小雪”及其家人借钱,甚至私自拿走“小雪”放在家里的现金、首饰、手机等物品。

“夏天”再而三的反常的行为终于刺激到了“小雪”敏感的神经,她开始怀疑自己受骗了。2021年9月,“小雪”好几天都联系不上“夏天”,于是鼓足勇气和堂姐一同翻看“夏天”的手包,其中一张疫苗接种记录上赫然写着““夏天””的真名“蒋某”,“小雪”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真心”换来的是近一年的“假意”。该名男子不仅伪造身份,就连对“小雪”嘘寒问暖的家人也是冒充的。为了骗取“小雪”的信任,“夏天”分别用自己的第二个手机号和微信号伪装成母亲和女儿给“小雪”发消息,为了让她彻底放心,还让其他女孩儿冒充女儿和“小雪”视频,骗到手的钱财全都用于个人开支。最终,清醒过来的“小雪”毫不犹豫选择了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他人钱财共计43000余元,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事实,构成坦白,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财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官提醒

在七夕节前,也许不少骗子抓住了敛财的机会,他们打着婚恋交友的目的,把渴望爱情的人当作“取款机”,一旦得逞,结果可谓是人财两空。爱情虽甜蜜,交友须谨慎!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防骗意识,注意核实身份和银行账户,少听信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凡是涉及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私下收费等行为,很可能涉嫌诈骗或违规,需格外注意。如接到可疑电话或信息,一定要谨慎识别,若财产遭受损失,应及时掌握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